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井眼石场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 | 行业类别 | 非煤矿山 |
项目业主 |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井眼石场 | 项目性质 | ||
项目地址 |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太子井村 | |||
项目简介 |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井眼石场为改扩建矿山,属普通合伙企业,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太子井村境内。矿山主要产符合规格的碎石,销往公路、建筑行业等。矿山于2019年2月14日取得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新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从2019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4日,矿区面积0.0755km2,准采标高为+360m~+310m,生产规模为30万t/a。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 |||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 评价机构 | 永州市潇湘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陶建伟 |
技术负责人 | 申时雄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唐华林 | |
项目评价组长 | 夏有良 | 报告编制人 | 夏有良 | |
报告审核人 | 许雄鹰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夏有良 李兰妹 汤茂正 申时雄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夏有良、李兰妹、汤茂正、申时雄 | |||
评价 活动 主要 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9年6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8月 |
安全评价类别 | 验收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夏有良、李兰妹、汤茂正、申时雄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19年7月 | |||
评价机构认为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 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考察核实、材料分析整理、评价报告编写、评价报告审核等 | |||
评价结论 |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井眼石场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已达到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了安全验收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